“美美华夏 古韵新声”首届苏沪浙古文字书法作品
作品征集正式启动
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:“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,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,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,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。”古文字是中华文明之根,作为历史文明传承的载体和见证,数千年来,中国文字始终以其强烈的民族凝聚力和绵延不断的历史,印证着中华民族前进的足迹,展现着中华民族的卓越智慧和伟大创新精神,对促进中华民族文化和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主题内容要突出坚定历史自信、文化自信,坚持古为今用、推陈出新,全方位展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。
为更好的传承古文字,让大众在文墨香中感受古文字的魅力,特举办“美美华夏 古韵新声”首届苏沪浙古文字书法作品展,热忱欢迎广大书法家、古文字爱好者们积极创作,踊跃投稿。
01 征稿时间
作品征集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4月15日
02 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
江苏省甲骨文学会
浙江省甲骨文学会
上海练祁古文字研究中心
中国殷商文化学会甲骨文书法专业委员会
承办单位
苏州市吴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苏州贝立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
协办单位
江苏梵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03 征稿要求
1.征集对象
年满18周岁,常住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。
2.作品要求
(1)征稿范围及数量
投稿作品主体应为古文字书法作品,每位作者限投一件。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、退稿等事宜。
(2)内容
1.必须采用已释的古文字创作传统诗、词、曲,书写文字内容须符合“美美华夏、古韵新声”主题。
2.古文字规定范畴:秦篆之前的文字皆可,如甲骨文、金文、小篆、简牍文字等。
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,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,自撰内容积极健康、符合主旋律。投稿作者须遵守《民法典》与《著作权法》等法律法规,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、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。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,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。
(3)规格
作品规格统一以四尺(高138cm,宽69cm)或四尺对开直幅(高138cm,宽34cm)为标准,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。
3.费用说明
(1)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。
(2)本次展览作品不退稿。
(3)未获奖、入展作品,如需退稿,请支付退稿费50元。
4.信息填写
(1)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:投稿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省份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移动电话、书体、题目、是否自撰、是否为中国书协会员。投稿作品须附释文。
(2)为便于准确登记,及时联系投稿作者,请认真填写《首届苏沪浙古文字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》,连同身份证复印件、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、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,随作品一并寄出。
5. 书写材料
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,避免使用易折断、破损的纸张。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(传统绢类除外)。来稿请勿机裱托膜。
04收稿方法
1.投递方式:请用快递形式投寄作品或送达,拒收到付件。
2.收稿信息:
邮寄地址: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夏蓉街399号1幢701
收 稿 人:盛淼
联系电话:15250502055
3.专家评审组将评选出“优秀奖”与“入展奖”的作品,所有获奖、入展作品将由主办单位装裱、拍摄、成册出书。
4.所有获奖、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进行收藏、展览等。参加投稿作者,视为认同本条款。
05评审方式
1.本次大赛由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、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、监委守则,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,阳光公正评审。
2.所有投稿作品由组委会进行初选,选出入展作品,再由顾问及专家委员会评出“优秀奖”。
3.评审工作于2023年4月进行,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,在本平台及时公布评审结果。获奖作品图一并公布。
4.活动特邀顾问:刘钊教授,国家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,中国古文字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殷商文化学会副会长,中国文字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,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主任。
06奖项设置
1. 优秀奖10名,奖金1000元
2. 2.入展奖60名,奖金300元
所有获奖、入展作品将在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苏州四地巡回展出
附件
《首届苏沪浙古文字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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